【摸魚手札】禁止查冊何其戇居 - 渾水

蘋果日報 2021/04/11 03:49

渾水禁止查冊

喺唔講道理嘅社會之下,首先申述自己立場,我非常反對禁止查冊,我絕對支持資訊要自由開放,公民社會係應該要容許大眾有知情權。
我們當然唔係活喺一個公民社會,不過就算唔係公民社會,管治依然要講規矩,決策都要考慮成本利益。明白政權顧慮,佢哋禁止查冊背後嘅原因係唔想公眾利用查冊機制,搵到一啲骯髒尷尬嘅機密資料,然後被公諸於世。
問題係一刀切禁止查冊實在成本太大,即使唔係為咗踢爆、捍衞知情權,查冊喺一個商業社會實在有不可抹煞嘅功能。
比方說,你買樓都要肯定對家嘅身份,有時因為稅務安排或者涉及上市公司運作,買家唔一定係自然人,而係以公司身份持有。如果無查冊,咁樣你就冇辦法確定對家係唔係公司嘅持有人,呢個漏洞可以觸發無數老千搵食。

收購合併須盡職審查

去到上市公司或者一般金融層面,當你要做收購合併,你一定要做盡職審查,做盡職審查就一定要查冊,知道公司嘅股份比較、董事身份或更多個人資料,了解公司嘅整個架構。
我當然明白非公民社會也有非公民社會嘅運作法則,只不過官僚實在太唔了解背後嘅成本代價有幾大。雖然我非常反對禁止查冊,不過我嘗試站喺官僚嘅立場,也不妨教精你哋,當做一啲技術探討。
官僚其實係可以提高一啲查冊嘅門檻和成本,而不用一刀切禁止查冊。原理就好似以前立法會議員要簽確認書,先可入閘,同樣嘅原理也可以放喺公司查冊。例如,查冊必須清楚表明自己嘅身份同所屬機構,或查冊目的如何。如果查冊嘅目的同用途跟佢本身申報嘅有所唔同,就可以用嚟告佢失實陳述。
法家管治講述,前有國安法,後有洗黑錢條例,基本上有呢兩大法律武器,政權已經玩晒。實在冇必要再做太多餘嘅嘢,我冇義務教精你,只不過有時見到啲嘢做得太蠢,忍唔住講幾句。極權管治,都係有技巧嘅。
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