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的老翁原被控兩項非禮罪,女被告則被控一項協助或教唆他人作出非禮罪,但老翁於去年案件提訊後,在醫院因病逝世,控方遂撤銷對老翁的起訴,並決定將女被告的原本控罪改控為普通襲擊罪。
涉案的女被告四十六歲,為智障人士。被控於○○年十月七日在新蒲崗某公寓內,普通襲擊一名二十歲女子。
案情指出,受害女子為被告的女兒,患有輕度智障。於事發當日下午,一名姓何的老翁探望被告,其後何翁帶被告及女兒到新蒲崗某公寓內,何翁並着令被告按着女兒雙手,讓他能脫去女兒的內褲。
即時帶女兒離開
兩日後,女兒向社工投訴及報警,其後心理及精神科醫生證實被告及女兒均為智障人士。
辯方在求情表示,涉案老翁於去年因病逝世,已無從稽考他當時的所作所為。老翁為被告的鄰居,由於被告的丈夫早年逝世,被告一直守寡及依靠綜援過活。事發時,被告按老翁要求捉緊女兒雙手,當時並不明老翁的意圖,其後見老翁脫去女兒的褲子,已即時帶女兒離開。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三月四日,以待取閱被告的感化報告始宣判。
案件編號:ESCC37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