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僭建屢遭狂毆 誓取公道不罷休
港鐵娘子9度被打案審結
【本報訊】深圳消息:有香港「鐵娘子」之稱的港人許明玉,過去一年因舉報其居住的深圳屋苑有人僭健及物業管理公司違法改建屋苑空地作商舖出租圖利,結果遭人九次毆打重傷。她經多方求助下,深圳福田區法院昨終開庭審訊,法官聽取兩名屋苑女業主作供後宣布休庭,案件擇日宣判。
據原告許明玉表示,她在內地求助無門下,於今年九月帶求助信到特首曾蔭權官邸門口等候,由保安人員將其信件轉交給特首;事隔不久,特首秘書兩次覆函指有關信件已轉交內地有關部門,一個月後有關部門即立案處理。
她入稟法院控告物業管理公司張姓總經理及管理主任故意傷人,共索償一萬四千元「湯藥費」,她希望法院能為她討回公道。昨上午十時三十分,福田區法院正式開庭,原告兩名女證人先後出庭作供,首名證人作供前要求法官保證其人身安全,但法官表示證人有責任講出事件真相,如有人傷害證人可以報警。由於有人肯挺身作證,原告鐵娘子在庭上一度情緒激動放聲痛哭,她稱兩名證人肯冒生命危險來作證,令人相信內地仍有正義的。
證人在庭上指出,在去年五月十二日,她見到多名屋苑保安按住原告許明玉,張姓總經理及管理主任兩人則用腳狂踢許的腹部,直至原告昏倒地上,兩名證人甚至在庭上示範兩行兇者當時打人的情況。但被告代表律師則指兩名證人是欠交管理費才出庭作證,兩證人反指不交管理費是因該管理公司並非業主會委任的。兩名證人經一小時作供後,法官宣布休庭。
原告許明玉(五十五歲)前年退休後在深圳福田區天澤花園置業並長期居住,她因向有關當局舉報屋苑有人在天台僭建、及管理處擅自將屋苑空地改建商舖出租,九次遭到管理處負責人毆打仍不屈服而贏得香港「鐵娘子」稱號;事後,她曾向省公安廳、人大代表等部門求助,但均不得要領,直至今年十月深圳公安部門才立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