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艷照要脅前女友

蘋果日報 2009/04/25 00:00


【本報訊】20歲青年梁宇軒(圖)透過互聯網認識14歲少女,其後成為情侶。兩人於06年3月至5月,先後在商場廁所及別墅內偷嘗禁果,但後來分手。青年涉嫌利用兩人性交後所拍照片,於06年底至07年,五度要求少女與他在私家車內及別墅開房,否則會將照片在互聯網發放,以及將兩人交往一事告知其家人,少女不堪勒索報警。青年被控四項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以及五項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性行為罪名。
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梁宇軒暫時毋須答辯,控方諮詢律政司意見後,下月9日將案件轉往區域法院提訊,梁以5,000元保釋。
案件編號:KCCC227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