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負責突擊檢查隔離者

蘋果日報 2003/04/11 00:00


【本報訊】根據政府昨日公布的家居隔離政策,當醫院證實一名病者感染非典型肺炎,曾與病者同住的家人,甚至外傭,都要留在家中十日。首先,他們會收到衞生署署長的來函通知,然後接到當局來電,當局並送上一個「訊息包」,裏面有個人衞生、家居衞生及家居治理的資料單張。

有病徵即送照肺
在該十日內,受隔離家庭每名成員吃過親友或民政事務總署送來的早餐後,先於上午自行探熱,把體溫及有否出現病徵等資料,記錄在當局提供的表格上;下午再次量度體溫及記錄身體狀況,接到衞生署來電時,逐一如實呈報。
其間,衞生署的外展護理人員會按需要上門檢查,若隔離者出現病徵,將被送到診所照肺;若懷疑染病,即送院治理。警員則負責不定時的突擊檢查,確認隔離者是否乖乖留在家中。

鼓勵親友供膳食
若隔離者需要協助,例如要向僱主提供不能上班證明,或無法參加公開考試,在早上八時至晚上八時期間,可致電所屬地區的民政事務處熱線,對方會安排衞生署及教育署等部門協助;這段時間外,則可致電中央熱線求助。不願留在家中或在家中無人照顧者,例如長者及兒童,可獲安排入住度假村。
受隔離者不能上街購物用膳,民政事務總署等部門將為他們提供膳食及日用品,但吸取淘大花園E座居民投訴膳食欠佳的經驗,當局鼓勵隔離者的親友為他們張羅,但親友不能入屋,只能把食物放在門外交收,以免傳播。因隔離而出現經濟困難的人士,可向社會福利署申請緊急援助金。教育當局又會為受隔離學生提供學業上支援,以便他們復課時能追上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