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獲G4保護 坐政府車

蘋果日報 2017/04/25 00:00


【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早前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入獄20個月,其原享有的前特首待遇亦隨即失去。但曾蔭權昨獲高院批准保釋等候上訴後,有9名警方要員保護組(G4)人員即時抵達法院候命,並有政府座駕在法院外接載曾離開。
曾受審期間一直與太太乘政府車輛出入法庭,並有G4貼身保護,直至2月20還柙候判一刻,隨行的G4以及政府車輛福利隨即消失。但昨法院批准保釋後,庭外已有9名G4候命。至下午約5時半,有4名G4率先抵達高院停車場外打點,其後一輛政府車輛駛至羈留室外,車上的G4步下車後即往羈留室門口等候。當曾蔭權步出鐵閘一刻,數名G4左右護送他登上座駕,餘下則組成人牆阻擋記者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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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昨由政府座駕接載離開法院,大批記者包圍採訪。
當局拒評退休金安排
有資深公務員指,前特首被法庭定罪後,政府會褫奪其福利及待遇,但當曾蔭權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曾便是上訴人,意味若他一直上訴至終院,未被最終定罪前,曾在保釋期間,一切前特首福利待遇包括政府座駕、G4保護等會「失而復得」。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應稱,由於案件的司法程序仍未完結,政府不作進一步評論。
曾保釋等候上訴期間,其每月約8萬元的公務員退休金安排如何?公務員事務局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根據《退休金條例》,已獲批予退休金的公務員如被裁定犯了任何與任職於政府的公職服務有關罪行,該罪行乃特首核證為已對香港造成嚴重損害,或可能令人對公職服務大失信心者,該人員可能不獲批予退休金,又或該人員已獲批予的退休金可被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視屬何情況而定。
■記者楊思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