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苛政猛於虎 - 李怡

蘋果日報 2005/04/30 08:00


曾蔭權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呼籲議員及市民不要視釋法為「洪水猛獸」。
「洪水猛獸」這四個字,還真是多虧曾蔭權提醒。「釋法」這件事的即時效果,或不至於是「洪水猛獸」;但以人治的「釋法」踐踏法治制度,長此以往就肯定會導致「苛政猛於虎」的「苛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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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戰訪問南京,在拜謁中山陵時,據台灣記者報道,內地有幾個年輕民眾,手持自製海報歡迎連戰,海報上寫着「共產黨沒有天理」等批判性文字,被公安發現,即高喊「把他們通通抓起來」,現場公安即連拖帶拉,把這幾個年輕民眾帶離現場。
在台灣,在香港,民眾批評民進黨、國民黨、共產黨、特區政府「沒有天理」,都不會有事。此之謂「苛政猛於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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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戰在中山陵博愛廣場發表訪大陸的第一次感言,高聲說出:「中華民國是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稍後在參觀仍保留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的「總統府」舊址時,親書孫中山遺囑:「和平、奮鬥、救中國」,落款則寫:「民國九十四年、二○○五、四月廿七日」。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掌權的土地上,宣揚中華民國,這還不是鼓吹「兩個中國」?這還不是違反了《反分裂國家法》?若中共當權者真的依法辦事,應把連戰一行「通通抓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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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台灣媒體報道,上月卅一日,全國政協副主席賈慶林會見國民黨副主席江丙坤時說:「你們中華民國和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講起來都是『一塊招牌,兩個班底』,大家有共同的基礎,沒必要搞成對立」。
然而,在國際上,與中華民國「誓不兩立」的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怎麼在國際上不容許、在法律上違背了《反分裂國家法》的事,中共中央常委都能夠照說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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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共官方的英文《上海日報》報道,當地公安早前拘捕了一名透過電郵傳播反日遊行信息的公司職員,而上海更一共拘捕了四十二名在反日遊行中的滋事分子。
從文革的紅衞兵運動,一九七八年的西單民主牆事件以來,當權者的手法一向以來是先「運動群眾」來達到既定的政治目的,然後就兔死狗烹,逮捕和鬥爭曾為當權者賣力賣命的「群眾」。老祖宗慈禧太后對待義和團如此,今天的小祖宗們對待愛國反日示威的群眾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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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務局拒絕持有機管局發出禁區證的中華旅行社總經理鮑正鋼進入禁區迎接連戰,林瑞麟說鮑正鋼是「不請自來」。曾蔭權為他解釋,說拒絕鮑先生「是避免令人覺得中華旅行社在香港具有領事地位」。
但「不請自來」則語帶輕蔑和欠缺對人的起碼尊重。而且,為甚麼林局長親迎口口聲聲說「中華民國」的連戰,又不怕「令人覺得」在搞「兩個中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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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法律顧問提出法律意見,認為政府提出的《行政長官選舉條例》修訂草案,其權力已明顯超過了人大常委釋法的範圍。林瑞麟回應這是字眼問題,留待下階段再討論。
法案不就是字眼問題嗎?林局長豈可如此敷衍塞責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