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新加坡匯豐職員訛騙5600萬

蘋果日報 2002/02/16 00:00


新加坡滙豐銀行一名客戶服務主任涉嫌在過去五年利用職權,騙取銀行旗下客戶共七百二十萬美元(約五千六百萬港元)後被捕,他正面對新加坡歷來刑事案中最多的控罪──共一千四百一十五項訛騙罪名,一旦全部罪名成立,可判入獄近一萬年。

近千五控罪可判囚萬年
涉案人名叫鐘士偉,三十九歲,案發時在滙豐銀行東陵分行任職客戶服務主任。他涉嫌於九七年三月至今年一月期間,多次利用偽造的提款單,從銀行的美元帳戶非法提取了七百二十萬美元(五千六百萬港元),據為己有。
他被控多達一千四百一十五項訛騙罪名,每條控罪內容相似,只是涉及款項不同;例如,第一項控罪指他今年一月十八日向銀行出納員遞交提款單,令對方以為他代客戶提取五萬美元(約三十九萬港元),於是從銀行的美元帳戶支錢給他。
他每項控罪的最高刑罰是入獄七年,若全部定罪分期執行,他可被判監禁九千九百零五年。鐘士偉的代表律師拉賈德朗證實,滙豐銀行已循民事訴訟控告鐘士偉,他曾嘗試申請將案件押後八周,但法庭已排定在本月二十八日第二次聆訊。

疑犯妻任職滙豐需助查
至於鐘士偉同樣在滙豐擔任行政職務的妻子,已被勒令停職協助調查。雖同是滙豐員工,銀行消息指鐘士偉夫婦不在同一間分行工作。新加坡的滙豐銀行女發言人拒絕透露案件的詳細內容,但保證所有銀行客戶的存款沒有受今次事件影響。

標普指滙豐監管有漏洞
信貸評級機構標準普爾的分析員西亞爾認為,事件顯示滙豐的監管系統有漏洞。
新加坡商務部迄今已追回一百七十萬美元(一千三百二十六萬港元)的贓款。鐘士偉上月二十四日第一次聆訊,他須向警方交出護照,但准以五百七十萬美元(四千四百四十六萬港元)保釋外出,他無法交出保釋金,所以一直被扣留在拘留所。
綜合外電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