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柯受良在1992年騎電單車飛越長城的壯舉,歷歷在目。但國務院近日公布《長城保護條例》,規定在長城駕駛交通工具,或利用交通工具跨越長城,有關主辦單位可被罰款最高50萬元(人民幣.下同),新保護條例將在今年12月生效。這是內地政府首次以國務院條例,加強對世界文化遺產長城的保護。
法例規定,刻畫、塗污長城;參觀人數逾指標,個人將被罰逾一萬元,五萬元以下;在長城取土、取磚亦將受罰,嚴重者將對個人罰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級數分個人和單位兩種。另外,負責的官員對長城保護不力,嚴重者可被開除公職。 北京《京華時報》/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