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負責發行本港報章《東方日報》及《太陽報》的青揚發展有限公司,被票控未有在到期日支付員工薪金案,昨被裁定表證成立;受害員工庭上供稱,案發當日遭職員困於東方報業中心的辦公室,其間被毆打及恐嚇下「打指模」招認偷書,否則「丟我落街同斬我」,過程中更遭人拍攝。
迫爆高層涉案者
遭勞工處票控八張傳票的青揚發展有限公司代表陳劍華(譯音),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控罪指該公司於去年十月二十二日在九龍灣臨福街二號東方報業中心七樓A室,未有於去年八月及九月完結後的七日內,向林觀其、劉偉國、梁榮光(譯音)及葉偉文支付去年八月及九月份的人工,總金額近三萬元。由於林觀其在內地結婚未能出庭,涉及他的兩張傳票延訊。
事主梁榮光庭上供稱,原受僱於青揚任司機,負責在零售商回收賣剩的報紙及雜誌,去年九月五日回公司後,遭公司指他聯同案中的林、劉及葉偷取回收的周刊。公司姓馬上司沒收其電話及不准與外界聯繫至凌晨十二時,其間馬着他供出偷書同謀,表示「公司邊啲高層涉及呢啲事(偷書),你唔怕話我知,經理級、主任級都唔緊要」。
他續稱,在場還有公司的高層、經理、主任等人士,而當日遭公司停職後直到十月中才獲發八月及九月的人工。他被盤問時承認他直屬姓陸上司當日指包括他在內的七名員工有份偷書,但梁表示不知陸曾承認偷書及賠償公司十六萬元。上月十二日,警方亦撤銷他偷書的控罪。
曾在青揚任司機的葉偉文庭上則表示,當日在公司遭職員毆打下迫使他簽署自白書承認偷書,「公司用攝錄機錄了整個過程」,直至凌晨十二時才准他離去。翌晨他發現大便出血,疑與被毆有關,決定聯同其他同事報警。
控方另一證人葉偉文供稱,當日回到公司遭人恐嚇及毆打才被迫寫下招認書,「佢話幾多本書及幾多錢我咪照寫」,又恐嚇「丟我落街同斬我,當時我好驚」。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押至下月十二日裁決。
案件編號:KTS5019—2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