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於不滿自身標誌「細到市民睇唔見」,藝術發展局最近突然發信要求所有獲資助藝術團體在出版宣傳品前,須先把出版物品交藝發局審查,此舉引起藝術團體激烈反響,六個獲藝發局三年資助的團體已發起聯署,要求與藝發局高層面談,否則杯葛交出宣傳品。
據本報了解,藝發局上月突然向所有獲資助藝團發信,要求特別留意在印刷宣傳品鳴謝藝發局資助時,藝發局標誌大小要合乎準則,有關要求自發信日起即時生效。
不少於四厘米
藝發局發言人對本報解釋,局方此舉主要就標誌顏色和大小作出提醒,盡量希望藝發局的標誌不會細小至只得一點;發言人又稱,雖然藝發局建議標誌闊度不少於四厘米,但實際大小會視乎出版物而定。
不過,六個獲藝發局三年資助的團體,包括中英劇團、城市當代舞蹈團、香港芭蕾舞團、香港小交響樂團、明日劇團和進念二十面體,對藝發局突如其來的要求頗為不滿,擔心影響言論自由。
進念二十面體成員胡恩威批評藝發局,面對不少藝術發展問題如場地資源、教育等不去積極解決,反而提出不切實際的要求。他說:「藝團咁多年都冇logo(標誌)嘅問題,藝發局要知道自己嘅角色唔係出風頭,既然用得公眾錢做嘢,logo大細唔應該係問題。」
與康文署重叠
另據透露,藝發局副行政總裁黃志煒近來曾致電部分三年資助藝團,提出更改資助理念,改變現行的三年資助、一年資助及計劃資助模式,全部變成計劃資助;藝團每年向藝發局作整體滙報的方式,亦改為按每個演出項目滙報。中英劇團總經理丁羽批評,此舉令藝發局的資助在某程度與康文署逐項資助計劃重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