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人害己 - 李敏

蘋果日報 2005/04/19 00:00


如今美國性開放比以前多,提倡「安全性」,有些中學的男女廁都有避孕袋發賣。
可知道在十九世紀初,避孕在美國是非法的!行動主義者瑪格麗特仙格(MargaretSanger)就公然反抗這項法例,而且將避孕的資訊帶給美國婦女,她妹妹則因為提供從德國進口的子宮帽而入獄,她則因為開辦第一家避孕診所而服刑三十天。
提供避孕知識而被判罪,使我想起加俐略因為提供地球環繞太陽公轉論據而入獄;當然,也是有分別的,前者為給人選擇,後者為了給人知識。
像仙格與加俐略這種人就是天生的偉人,他們千辛萬苦做的事不為自己富裕一點,而且為了堅持一些有利他人的事而陷入一個害己的過程。
利人害己,有幾多人能做到?
今天看仙格與加俐略的遭遇都是十分諷刺的事,仍然難以想像為甚麼有人會因堅持自主權與尋找真理而受苦。
歷史上,推動最正確的事往往面臨最大的阻力,這是因為絕大部份的人都不願意改變自己根深柢固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