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大概過了新曆年,就開始買炸藥。
這炸藥是一點一點買的,然後,一堆堆積存在大箱子裏,藏進牀底下,等春節一到,就拉出來大規模向童年小友家轟炸;分明是小包裝的炸藥,大家都美其名叫爆竹煙花。
那時候,住在澳門路環一幢小屋二樓,往窗台上排滿「火箭」,點了藥引,颼颼颼,都掠過曬鹹魚的空闊地,越過青石上爬滿青苔的水井,飛過矮牆,有些,竟真的朝窗戶鑽了進去;當然,也有些「敵方」的火箭飛進自己屋裏來,在大木牀上爆炸。
這種小孩們的高危玩意,這種戰爭,成年人一回家,就會終止。後來,住進香港青衣島的屋村,遠看,水泥巨碑上鴿巢似地附了千百戶人家,春節前後,門口那方便窮戶跳樓的天井總不斷有人扔下大串鞭炮,炸得人人不得安寧,活着受罪;做這種事的,都是成年人;對這種人的心理狀態,一直不了解。
搬到這老村裏蝸居,每年除夕十二點正,鞭炮就狂轟濫炸,直到天明;年初一、年初二,日夜有無名炮響,雞犬不安;要不是貯存了大量火藥,斷沒有這樣的嚇人效果。
毫無例外,每年這個時候,就開始有爆竹廠爆炸的「新聞」;南美利馬爆竹煙花廠爆炸,死了二百七十多人;然後,中國江西萬載縣的爆竹廠也爆炸,死傷數十人……爆竹廠可以毀城毀村,大家卻忘了那些藏在牀底下的火藥攢起來,也可以毀家。
利馬領導人要從此禁絕生產和入口爆竹煙花,希望能落實執行,不要像香港那樣,立法而不執法,每年的鞭炮聲,都提醒我們法律即是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