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殺保安員 棄屍街頭
癌病漢囚終身

蘋果日報 2007/05/03 00:00


昨日3男6女的陪審團退庭商議約3小時後,裁定26歲被告劉卓華謀殺罪名成立。
被捕前為建築工人的劉,被控於04年3月7日,與連少麟、劉浩南及鄭思樂謀殺保安員黃偉鴻。同案另外7男2女、年齡介乎17至35歲,已於06年初經審訊後,分別就謀殺、誤殺及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等罪成,其中連少麟謀殺罪被判囚終身,而劉浩南及鄭思樂因誤殺罪各囚8年,其餘各人則判入教導所及入獄42個月不等。
案情指,死者生前遭持續虐打3星期,身上有100處傷痕因受傷導致併發症死亡,其後被棄屍紅磡碼頭旁邊,遭途人發現報警。
被告劉卓華曾在錄影會面中,承認於04年3月1及2日,在家中與其他被告用鐵通及地拖棍等毆打死者,並用皮帶及尼龍繩鞭打他,死者受虐後並無異樣。
至同月7日,死者與眾被告會面期間突然暈倒,連少麟等發現他已斷氣,本想把屍體棄置紅磡碼頭海邊,恰巧有一對夫婦經過,便把屍體棄置在碼頭附近的停車場。
另外,數名被告曾向警方透露,死者生前欠下他們債項,又常因多言而得罪人,所以成為發洩對象。部份被告曾多次虐打他,除拳打腳踢外,更用水喉通、晾衫竹、衣架及刀柄等工具,死者受傷倒地,眾人還在他身上跳上跳落,有被告更指,有人向死者餵食屎及餵飲香薰油,並用火機燒其下體。
案件編號:HCCC3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