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異的時候,我未夠十歲,當時夾在雙親中間,覺得很辛苦。
唸大學一年級時,認識了一位瑞士交換生,他父母正在鬧離婚,夾在中間,二十多歲的他一樣覺得辛苦。
父母不和,子女一定受難,不論是兒子還是女兒,不分年齡、國籍。
做兒女的要習慣破碎家庭,這並非學校課程能提供的教育,必須要自己慢慢理解、領悟。甚麼是親情?甚麼是愛情?為甚麼好好一個家要改變?父母跟自己的關係是怎樣?自己扮演甚麼角色?
面對以上種種問題,別說是小孩子,即使成年人也會被難倒;總覺得成年人的事,小孩子牽涉愈少愈好。
因此我最討厭人在有感情糾紛時,利用子女來做人肉籌碼。
例子一:妻子想離開好賭丈夫,但丈夫恐嚇要跟她爭奪兒女撫養權,妻子怕輸,只有啞忍丈夫。
例子二:女朋友千方百計為有錢男友生兒育女,目的只為分手後可以獲巨額子女撫養費保障自己的生活。
連累孩子受不必要的痛苦不算,還要「用到盡」以達一己的私利,真是可懼天下父母心!
小啟:早前贈送《你給我的喜怒哀樂》小說回饋行動,未能滿足所有讀者,抱歉。現決定從上次來電郵之讀者中,再抽出三十人,幸運兒將會獲得李敏另一新短篇小說《我給你的春夏秋冬》。多謝支持,祝馬年走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