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西灣龍躍徑撿子彈、炸藥材料 警拘 4 男 李桂華︰相信是供應暴力示威者

立場新聞 2020/03/27 21:26


警方昨日在小西灣龍躍徑一間石屋發現炸藥原材料和子彈,包括800粒彈殼、200粒彈頭和10粒子彈、及其他化學品,相信現場為子彈和炸藥工廠,案中共拘捕4名男子。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根據情報,相信製造的彈藥是交予「暴力示威者」使用。
李桂華︰我哋覺得應該係有其他人會使用
李桂華表示,警方根據情報採取行動,在現場以無牌藏有彈藥及攻擊性武器拘捕3名男子,分別報稱學生及無業。事後在柴灣拘捕多一名 25歲男子,涉嫌與案件有關。警方正循原材料來源、子彈及爆炸品供應對象等方向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他又指,據了解,「呢批子彈同爆炸品,製造者係希望能夠供應畀一啲暴力示威者使用。」他形容事件不陌生,日前亦曾有類似案件,事件令人擔心,「點解要製造呢啲咁嘅嘢。」
被問到為何認為是交予暴力示威者使用,李桂華僅稱根據情報,「都幾肯定呢啲物品係將會、佢哋好希望能夠喺一啲暴力示威現場使用,而我哋都覺得應該係有其他人會使用。」李又說不排除製造者會自己使用,但情報顯示是很可能交予其他人。
疑犯曾在石屋中試靶
警方昨晚6時許展開行動,在現場發現可製造炸藥的硝酸鉀、硝酸銨、強酸等,另外有逾 800粒不同口徑彈殼、 10粒長槍子彈、逾 200粒彈頭,和一系列製造子彈工具,如壓床機等。
警司楊耀宗指,現場是二次世界大戰時留下的防空洞,近年偶爾有非法入境者留宿,有發電機供照明等。以證物來看,現場是有一定規模的彈藥製造工場,「絕對有能力製造可發射子彈」。總督察劉雲達指,非法管有彈藥或槍械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非法管有爆炸品的最高刑罰為14年,甚至終身監禁。
警方今日在記者會上逐一講解檢獲證物,包括子彈、長槍、子彈押藏器及一塊疑佈滿彈痕的木板,認為疑犯曾在石屋中試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