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持刀指罵青少年「搞事」 中年漢判囚 3 月 官盼被告頓悟及放下仇恨

立場新聞 2021/01/29 18:20


2019 年 10 月,46 歲廚具店東主被指在屯門新墟麥當勞向青少年食客揮刀,指罵他們「示威造成唔方便」,相關片段在網上流傳。他其後遭警方上門被捕,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29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認罪。辯方求情指,被告揮刀後遭人追打至血流披面,亦患上永久創傷後遺症。裁判官水佳麗考慮被告因本案已付上相當大的代價,期望他頓悟及放下仇恨,「呢個世界,你好可能唔能夠認同好多人政見、意見同行為,但必須要謹守自己,唔放任自己行為」,對被告判囚 3 個月。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現年 46 歲,為廚具店東主,有 3 項刑事紀錄,沒有同類案底,對上一次犯案在 7 年多前。辯方指因社會運動,被告損失生意,才在麥當勞情緒激動。辯方稱明白這非一個合理原因,解釋他攜刀外出及指罵青年,但從片段可見,被告與他指罵的食客保持遠距離,沒有機會傷害他人。
辯方又指,被告步出麥當勞後,遭不知名人士追打,被人用雜物及垃圾桶襲擊,血流披面、暈倒街上。
辯方求情:被告熱心公益、廣結善緣
辯方續指,被告暈倒後自行甦醒回家,與警方在其住所拘捕的情節吻合,被告之後被送到屯門醫院,進行腦部掃描。對於被告一度否認控罪,亦已排期審訊,但他最終決定開審前認罪,辯方指,被告因案件需要吃鎮靜劑,但案件開審當日,被告沒有吃藥而引發抽筋並入院。
辯方呈上被告本人及未婚妻的求情信,指被告熱心公益、廣結善緣,也呈上多張感謝狀。辯方指,被告因本案身體損傷,心理報告亦指他有永久創傷後遺症。辯方再指被告本性不壞,本案為單一案件、無人受傷,被告行為愚蠢,反是自己受傷,「直接咁講,被告受到嚴重嘅襲擊,要懲罰已經懲罰晒佢」。
裁判官水佳麗詢問被告為何前往麥當勞,辯方指當時他純粹前往購買食物,期間遇到年青人,雙方「各抒己見」。裁判官在判刑時指,案發時期正值社會瘋狂及分裂之際,被告從簡單購買食物、與他人口角至揮刀,難以理解其所謂的「自衛」。
官望被告汲取教訓 做事前三思
裁判官續指,被告 3 項刑事紀錄中,有 2 項與暴力有關,近幾年被告已改過自新,考慮被告心腸不壞;而反修例運動後,被告公司開始有損失,其後亦患上抑鬱症。裁判官亦考慮被告沒有真正動手,其後遭人襲擊導致有後遺症,他亦因為本案,付上相當大的代價。她接納被告真誠後悔,期望被告汲取教訓,做事前三思。
裁判官指,量刑起點為 6 個月監禁,考慮被告時候嚴重受傷,服刑期間因後遺症難以渡日,加上被告幾年來的努力、善舉回饋社會,將量刑起點下調至 4 個月,被告開審前認罪,再扣減 25% 刑期,終判監禁 3 個月。
被告黎浩然(46 歲,廚具店東主)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 2019 年 10 月 5 日,屯門鄉事會路 117 至 157 號的康麗花園外的公眾地方,管有一把刀。
被告承認案情指,他在案發當晚攜刀到康麗花園麥當勞購買食物,期間揮刀 15 秒,指罵青少年食客「示威造成唔方便」。幾分鐘後,他離開餐廳後再揮刀。警方憑閉路電視及食客拍攝的片段,當晚在被告住所拘捕他。被告當時稱擔心有人認出自己,故攜刀自衛。他其後遭警方送往屯門醫院,警誡下保持沉默。
根據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的 FB 片段,一名身穿粉紅色上衣的中年男人持刀走入屯門新墟麥當勞,指罵面前兩名身穿黑衣的市民。他一邊揮刀,一邊叫「冤有頭債有主,你哋要搞就搞政府總部、中聯辦、港澳辦,唔好搞到我哋民生設施」。他續指「黑衣人」打爛入閘機,「搞到人返唔到工」,影響生計,「地盤佬手停口停,為乜撚嘢?打爛人家個飯碗,等同殺人父母!」
案件編號:TMCC91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