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確診武漢肺炎仍擅自離院 六旬保險從業員認罪 判囚兩周

立場新聞 2021/01/29 18:51


年近六旬的男保險從業員,去年 8 月於將軍澳醫院得知自己初步確診武漢肺炎後,不理院方多次警告擅自離院,約 1 小時再自行返回醫院,被控一項「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危險」罪。他今(29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認罪,判囚兩周。案情顯示,被告曾向提醒他不得擅自離院的護士表示「人係自私㗎喇,你咪當你無通知過我,當你無見過我喇。」
被告陳震洪(59 歲,保險從業員),被控一項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指他於 2020 年 8 月 1 日,在香港自知屬受指明傳染病感染的人,即 2019 冠狀病毒(COVID-19),使其他人蒙受感染危險,而身處於公共運輸工具,即一輛的士。
被告今認罪,遭判囚 14 天。據了解,被告曾表示他所工作的公司共有四名員工,均先後確診,他為最後一名確診者,故希望返回公司關掉電器,避免發生火災。
護士屢提醒不得離開醫院
案情指去年 7 月 30 日,被告被指為另一名確診者的緊密接觸者,衛生署通知他須到醫院接受檢測,被告翌日早上前往將軍澳醫院接受檢測,並留在醫院等候檢查結果,期間有護士看見他一度坐在醫院外,遂提醒他須於醫院等候室內等候檢查結果,並指如他確診就不得離院,否則可能被捕,但被告沒有理會護士提醒。
當日傍晚檢測結果顯示,被告初步確診,護士表示將會安排他入院接受治療,並再提醒他不得擅自離開醫院。
案情續指,期間被告曾要求離開醫院「返公司」,更一度假稱獲得衛生署職員批准離院,但院方最終證實被告並未獲准離院,被告更一度向護士表示「人係自私㗎喇,你咪當你無通知過我,當你無見過我喇。」當晚 7 時許,被告突然離開醫院,護士曾要求被告不得離開但不果,約 1 小時後,被告自己乘搭一輛的士返回醫院,同月 23 日出院後被捕。
案件編號:KTCC15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