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威院女醫生被指收男病人名錶 兩人獲判無罪 官:無貪污意圖、屬醫管局訓練不足

立場新聞 2021/01/29 19:32


前威爾斯親王醫院女醫生於 2016 年診治一名肺炎男病人,病人康復後「報恩」贈她一隻接近兩萬元的手錶,惟醫生沒有向醫管局申報便收取禮物。兩人分別否認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今(29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李志豪裁決時指,接納女醫生不知道手錶價值,男病人亦出於「報恩」心態送禮,指他們沒有貪污意圖。裁判官又指,本案屬醫管局訓練不足,加上醫生本人疏忽,沒有向醫管局申報,其上司亦給予錯誤意見,「若病人因禮物太貴重而需要負刑責,難免過於嚴苛」。
裁判官李志豪裁決時指,本案爭議點為醫生雷頌恩收下涉案手錶,是否有合理辯解。雷頌恩自辯時否認知悉手錶價錢,裁判官認為雷沒有戴飾物的習慣,涉案手錶沒有鑲上黃金或鑽石。他續指,雖然它是常見牌子,亦不等於雷知道其價值,不排除所言屬實。
至於考慮兩人是否有貪污意圖,裁判官指男病人邱玉來將手錶拿到病房,而非直接交給雷頌恩;雷頌恩得到手錶後亦向上司詢問意見。裁判官認為兩人不是私下送贈和收取禮物,指他們沒有貪污意圖,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亦明言,行醫多年的醫生亦未必熟悉指引,事件屬醫管局訓練不足,加上醫生本人疏忽,沒有向醫管局申報,其上司亦給予錯誤意見。他接納男病人出於「報恩」心態送禮,認為這些情況在病人之間經常出現,「若病人因禮物太貴重而需要負刑責,難免過於嚴苛」。
醫院管理局前副顧問醫生雷頌恩(41 歲)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指她於 2016 年 12 月 26日至 2017 年 10 月 3 日期間的某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從邱玉來接受一隻價值 1 萬 9 千元的手錶,作為她向邱玉來在威爾斯醫院提供治療和意見的誘因或報酬;男病人邱玉來(57 歲)被控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涉以相同目的向雷頌恩提供上述手錶。
案件編號:STCC364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