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工程師採訪被警毆打索償案 高級警司事隔逾兩月錄口供 官質疑為何記得確實案發時間

立場新聞 2021/04/22 18:19


《Now 新聞》工程人員李小龍於 2014 年採訪「佔旺」時,遭警員搶走鋁梯並拘捕,控以襲警,其後證據不足獲釋。李小龍及後入稟向律政司索償,稱當日遭多名警員拳打腳踢,致身體多處受傷、精神受創。案件今(22 日)續審,聲稱目擊事件的高級警司莫慶榮供稱,他主要依賴自己的記憶,於事發後約兩個半月錄取口供。法官李樹旭一度質疑,為何他當時可清楚記得,事發確實時間為晚上 9 時 13 分,莫一度遲疑後表示:「唔能夠肯定(為何會記得)。」
案件原告人為李小龍,被告為律政司司長。
聲稱目擊事件的高級警司、機動部隊副校長莫慶榮今繼續作供,今於李小龍一方盤問下表示,他於 2015 年 3 月就事件錄取口供前,曾於網上觀看過與事件相關的片段,但強調主要是根據自己對事件的記憶,錄取該份口供。
李小龍一方則質疑指,為何他事發後約兩個半月才錄取該份口供,且在沒有記事冊紀錄下,仍能清楚記得案發地點。莫表示,因自己對事件印象深刻,且他曾駐守旺角一段時間,對該區的環境相當熟悉。
高級警司:事隔六、七年 承認「印象模糊」
法官李樹旭聞言質疑指,除記得相關地點外,為何莫可於口供中清楚記得,事發確實時間為晚上 9 時 13 分,莫一度遲疑後表示「件事都發生六、七年,我嘅印象都好模糊,不能夠肯定(為何會記得)。」
莫慶榮早前供稱,他認為李小龍當時是有意襲警,並指他由李小龍當時使用鋁梯的力度、「掃把梯嘅角度」,受害警員及李小龍當時的反應等,認為李當時「係有意用堂梯打落我同事身上」。案件明天繼續。
案件編號:DCPI163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