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玲:為 7.21 報道驕傲 繼續做新聞是對判決最好回應 籲同業勿放棄

立場新聞 2021/04/22 18:34


港台《鏗鏘集》《7.21 誰主真相》編導蔡玉玲,去年因查車牌被控兩項「明知而作出要項上的虛假陳述罪」,今(22 日)被裁定兩罪罪成,判處罰款 6000 元(另見報道)。蔡玉玲(阿包)聞判後與律師相擁落淚,旁聽人士大叫:「採訪無罪﹗」
散庭後,阿包在眾多同事、同行及市民聲援下會見傳媒,她哽咽表示:「呢兩年能夠用《鏗鏘集》編導嘅身份,去做《7.21》呢兩個報道,係我嘅驕傲。我引以為豪。」
她又表明會繼續做記者,認為自己繼續做新聞,將是對今次判決「最好、最積極」的回應。
「我哋唔好就咁放棄」
蔡玉玲會見記者時,首先多謝朋友、行家陪件,走過被捕後的半年,形容今次判決令人難受及傷心,「我會認為,今次法庭裁決嘅唔係我一個人,係成個行業、係香港所有記者。今日法庭裁判竟然係判我哋過去一路行之有效、查找真相嘅工具係有罪,我係好唔認同。」
她說,不清楚今次案例對未來新聞界有何影響,但衷心希望業界可以一起找到方法,繼續信守價值及履行天職,「我哋唔好就咁放棄」。她表示,需再與律師討論上訴可能,但坦言需要考慮個人的未來路向,也要反思上訴是否捍衛其價值的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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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放棄對新聞追求 「我想做記者」
被問及今次案件會否影響其記者事業,蔡玉玲回應,雖然她的崗位將有變動,但不會因案件而放棄其對新聞的追求,「我自己會好努力咁嘗試喺其他平台,繼續去實踐我嘅價值,我認為我繼續做新聞,會係我對今次判決嘅最好答案。」
阿包又哽咽說,過去作為新聞工作者的十多年間,一直提醒自己要保持謙卑,「但係我想話,呢兩年能夠用《鏗鏘集》編導嘅身份,去做《7.21》呢兩個報道,係我嘅驕傲。我引以為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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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追問,對於很可能一生無法再為港台及《鏗鏘集》工作有何感受,阿包堅定表示:「我想做記者,但我唔一定要做香港電台嘅記者、唔一定要做鏗鏘集嘅記者。」
「查冊無罪,新聞自由無罪」
她續說:「我其實同所有新聞從業員一樣,可能眼前嘅平台會一個一個咁面對打壓,或者一個一個被消失,或者面對唔同嘅困難,但係我覺得只要大家繼續想做落去,都仍然有空間。我會繼續嘗試喺呢個新聞行業繼續努力。」
阿包重申,法院雖可判她負上刑責,但她不認為自己有罪,亦認為做調查新聞無罪、查冊無罪、捍衛新聞自由亦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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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 22 日,有市民向蔡玉玲送上《蠟筆小新》小白公仔,喻意「還她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