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車牌查冊被指作虛假陳述 警拘捕起訴一男子 消息指為《大公報》記者

立場新聞 2021/04/22 22:18


警方今日(22 日)證實,因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有人在一篇文章中公開報道車主資料,2 月 11 日在港島東區拘捕一名 47 歲姓黃男子,涉嫌「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兩個不同的消息來源指,被捕者為《大公報》記者。
港台編導蔡玉玲,因在 721 報道中透過車牌查冊追查白衣人,被控兩項「虛假陳述」,今日被裁定罪成(另見報道判詞全文),是首次有記者因車牌查冊被定罪,惟本港傳媒採訪及報道中,常引用車牌查冊資料,警方因此被質疑是針對、執法不公。
蔡玉玲被捕後,輿論質疑左中右傳媒都有透過查車牌做報道,過去也有市民針對親中報章的查冊報道作出舉報。較早前有報道指,《大公報》曾收到警方的信件,要求交出其中一篇報道中,查車牌記者的資料,有關案件由警方的重案組負責調查。《立場》今日向警方查詢案件的調查進度,警方回覆指,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有人在一篇文章中公開報道車主相關資料,懷疑侵犯個人私隱。經調查後,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於 2 月 11 日在港島東區拘捕一名 47 歲姓黃男子,涉嫌「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
案情指,該男子涉嫌於 2020 年 8 月透過運輸署網上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系統,取得相關車主的個人資料(俗稱「查冊」),包括車牌號碼、車輛登記資料、車主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等。該男子其後將所得資料用於不符合聲明所指的用途,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
警方指,男子已被控一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已於今年 4 月 1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下一次上庭日子為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