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案】黎智英等 7 人被加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涉案日期始於 2019 年 4 月 全部人續還押

立場新聞 2021/12/28 11:34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 7 人,連同集團旗下 3 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今(28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作提訊日,控方申請替涉案 7 名被告及 3 公司新增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獲理總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批准。黎智英及陳沛敏等人的案件押後至明年 2 月 24 日,至於三間公司則押後至 2 月 10 日處理,所有被告無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
今日提訊的蘋果日報的案件共涉及 3 宗。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今要求分別為三案案件各新增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 動刊物罪;並修訂各宗案件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即於控罪中增添其餘各被告的名字。
涉案日期  2019 年 4 月至 2021 年 6 月
新增控罪指,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 在香港,黎智英、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及其他人 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各人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其離叛,即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黎智英( 73 歲)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3 罪。
張劍虹(59 歲)、羅偉光(47 歲)、前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 55 歲)、前副社長陳沛敏( 51 歲)、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 57 歲)及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 51 歲),則被控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 日期間,在香港與其餘被告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案件編號:WKCC4341/2020 、WKCC2379/2021、WKCC287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