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淋紅油追數原判感化令 前港腳卓耀國違令改判囚 3 個月

立場新聞 2021/12/28 14:10


前港腳卓耀國今年初在將軍澳淋紅油追數被捕,他早前承認 3 項刑事毀壞罪,兩案原被判接受感化一年。惟本月進度報告指,卓在感化期間尿液樣本屢被驗出有大麻酚,又數度失約感化官,法庭下令他還押候判。主任裁判官錢禮今(28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就兩案分別改判被告囚 2 個月,其中 1 個月同期執行,即共囚 3 個月。
望判非監禁式刑罰     「有機會為香港踢波」 
卓耀國今求情指,望法庭判處非監禁式刑罰,「等我可以出到嚟社會繼續踢波,我係一個職業足球員,有機會為香港踢波」,惟裁判官聞言沒有回應。
卓耀國早前上庭解釋進度報告,指他曾出席社交活動,活動中或有人吸大麻,才驗出尿液有大麻酚,惟裁判官不接納其解釋,下令卓還押候判,以索取戒毒所等報告。
被告卓耀國(26歲),被控 3 項刑事損壞罪,指他在 2021 年 1 月 16 日、26 日及 30 日,在將軍澳康盛花園、健明邨明宙樓及健華樓三個單位潑紅油,並在外牆貼上催促還款通知。案情指,警方翻看閉路電視後,發現犯案者為卓,經搜屋找到卓犯案時身上衣物。卓警誡下承認犯案。他於今年6月17日被判接受感化12個月。
案件編號:KTCC 439/2021、KTCC83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