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 DQ 區議員李志宏被指 2016 年違規掛橫額 政府入稟追討1629 元移除費

立場新聞 2021/12/28 15:48


前沙田區議會主席李志宏,早前被指宣誓無效而遭取消議員資格。律政司於上月 10 日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李志宏追討於 2016 年時未經許可掛上橫額的移除費共 1629.8 港元,案件今(28 日)作簡短提訊。審裁官押後案件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再訊,以進行證案程序。
申索人為律政司司長;被告為李志宏。根據申索書,食環署於 2016 年 2 月 11 日、4 月 28 日、5 月 5 日、5 月 13 日及 11 月 12 日,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 104C 條,移走未經許可展示、屬於被告的宣傳品,並向被告發出有關移除宣傳品費用及附加費共 1629.8 港元的繳費通知書。惟署方多番追討後,被告仍未繳費,因此入稟追討款項、相關利息,以及訟費。
李志宏早前於他的 Facebook 專頁發貼文(https://www.facebook.com/1864462550275659/posts/4457928260929062/)指,自己自費印橫額掛於禾輋邨內,讓更多人可得知區內最近活動,卻遭政府申索,質疑「以前又唔見你出嚟得咁快」。
案件編號:SCTC03995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