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妙茵:為何我相信「普選」不是遙遙無期

立場新聞 2021/12/28 20:46


【文:林妙茵 Miu】
一年將盡,開了這個 page 也十個月了,感激各位讀者的支持和鼓勵。我一直視寫這些文章是一種「社會服務令」,雖然有時候覺得「社會」已不太需要我「服務」,寫再多也無濟於事……但一想起 The Power of the Powerless、想起力量雖微小、但「死唔斷氣、想講就講」本身或許也有一點價值,便又挑起少少動力,「強行」服務社會。
立法會選舉後,也本想「評論」選舉結果,我嘗試迫自己構思一些有意義的角度,但都想不出來。
我唯一很有意見的,是「1:89」的描述:任何在實質意義上能代表民主派價值觀的人,踏入如此組成的一個議會,可能感覺「唏噓」、「諷刺」、「傷感」……怎可能是「溫暖」?至此,曾經用過 1:89 表述的傳媒,應當了解這「比數」只是被人家便宜挪用的好使好用「認證」一枚,真正的意義剩下多少?心中有數。
引起我興趣的是,今次立法會選舉,中央算是順利「達標」了。在選後翌日,即發表了《香港民主發展白皮書》,列出多項指標,包括廣泛代表性、政治包容性、均衡參與性、公平競爭性,把今場選舉定性為「成功」,「為實現『雙普選』目標創造了有利條件」;國家主席習近平也直白的讚這是「一套好制度」。這種「高度肯定」,有沒有更深邃的意義和部署?
我當時推測中央下一步想解決的是《基本法》第 45 條,即是,乾脆盡快「普選特首」,讓這議題「壽終正寢」。特首林鄭月娥選後的記者會,被問到「何時能有一人一票」時,她說「當新一屆立法會上任後,展示在完善選舉制度下,行政、立法可以有建設性地互動,為香港市民做實事,我相信普選行政長官的目標會實現,亦未必需要很長時間即可實現。」中央「完善選制」時,留下《基本法》45條不改,我認為反映中央很有決心在香港「實行普選」;既然是「遲早」,則「早」比「遲」好。
首先,眼下反對力量,包括政界的民主派人士、及民間的民主派支持者,在國安法及限聚令下,趨向「躺平」及「慣性逆來順受」。對選制不滿的人,冷待選舉,但針對選制的遊行、示威、抗議,都沒有(或沒法)發生。試想一下,這次選制改變是很「激進」、很 drastic 的:一下子把選民票值攤薄、引入 40 席選委、正式確立政治審查……如此力度的收緊後,12.19 的選舉也算順利完成,what more can 中央 ask for?再拿 831 框架的普選出來,立法會必定通過,民間在「休克狀態」下也不見得會有大規模的對抗。要「無痛植入」普選,現在的阻力,比任何時間都要少。
其次,「植入普選」是反擊西方批評中國打壓香港的武器。當然西方輿論到時可繼續拆解所謂普選制度裡不民主的元素,但剛剛的「完善立法會選舉制度」已經 “dry run” 了一次:你批評我剝奪某陣營的參選權?我跟你說世界各地都要求從政者愛國(只是,愛國如何定義、由誰定義,有點不一樣);你批評我政治打壓?我跟你說這才是五光十均衡參與;你批評這不是民主?我跟你說民主有很多套、西方那套用在香港是劣質、中央設計這套才優質……總之,整套論述比起 2014 年 831 決定時已經純熟了太多,純熟到特區政府個別官員已能倒背如流。再添上「一人一票選特區首長」,全套「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就終極完善、更易 sell、更堪稱無懈可擊。
再其次,12.19 選舉三成投票率,在選前的多番「期望管控」後,已成了「見得人、有交代」「正常嘅,係咁上下啦」的指標,往後只要高過三成,都會被解讀是大成功、民意轉向支持選制。而特首選舉這種「對決式」選舉,往往能動員到更多市民的「興趣」、「投入感」,投票率絕對有望高於三成,可以 claim 更大的 victory。
不過……不過由於被玩樂耽誤,這篇文章出遲了少少。昨天見到「護法」王振民說要鞏固新的民主制度、「人心思定,要讓社會休養生息」後,看來短期內植入普選的機會很微了(我曾經想過會否破格宣布來年三月這一屆就普選?但選特首的新方法看來至少要運行一次才算「循序漸進」)。然而,明年七月就是回歸 25 周年,其時新一屆特首上任、新選制下組成的立法會也想必順暢運作了大半年,領導人很大可能會親自到訪。到時,會否將「普選」或「普選時間表」包裝成「大禮」送給香港?誰說沒有可能呢?
把普選「送」給香港,意味《基本法》內所有中央對香港的承諾均已兌現,亦意味「爭取民主」作為一面旗幟、一個議題,一個著力點,愈發艱難:你已經有民主了,你還爭取甚麼呢?要「拒絕」嗎?白皮書已說得很清楚,中央對香港政改有主導權和決定權,如果普選是中央主導下的產物,你拒絕,你「從而」想如何呢?
當然,如果真有一套「從天而降」賜予香港的「普選」,是不是大家過去認知或者 expect 的普選,已經不是重點了。正如改頭換面的立法會選舉制度,反正會 keep 住說「完善」,叫著叫著,就是完善了;說不定,還會感到一絲溫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