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運飛行 — 前言

立場新聞 2016/04/28 13:06


某天,你打開公司電郵,人事部通知你,經濟不景氣,今年雙糧只有三分之二個月。你隱約記得,合約上訂明,員工享有「第十三個月」的權利。
作為員工,你會怎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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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虛構情節,而是發生於 2002 年的英國航空公司(香港)的真人真事。當年,受影響的空中服務員透過工會入稟法庭,向資方追討被抽走的三分之一個月雙糧 — 而結果,勞方勝訴。
無論公司再多不是,打工仔起來控告老闆,聽起來也叫人感到匪而所思。你不怕失掉工作嗎?光是在公司被針對都夠慘了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打工的還是少出聲為妙……
勞資雙方往往置於對立面上,出錢的就是主人,收錢的就是奴隸。面對公司不公不義的對待,有幾多工人願意站起來?然而,沒有人是天生的主人,也沒有人註定是奴隸。主奴概念是互相依存,黑格爾提出的「主奴辯證法」已明言,「當奴隸不再承認主人,主人的概念便不復存在」,應用於勞工議題,也就形同肯定了勞方積極反抗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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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運動 (Larbour Movement) 起源自 19 世紀初的歐洲,工業革命以來,農村人口往城市遷移,於工廠從事生產。工人群起組織聯盟,要求資本家正視他們設立休息日及改善工作環境的訴求。香港最早的工會 —「聯聚工會」,也在清道光五年(即 1825 年)成立,是為洗衣業工人的聯盟。清末之前,活躍於香港的工會,已經有超過十個,涵蓋:建築、船務、印刷等行業 [1]
二戰初期,香港工會一度式微,直至後來政治力量介入,左派右派各自成立職工會聯繫基層市民,情況持續至今。根據勞工處職工會登記局 2014 年的年報 [2],現時四大工會聯會系統分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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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工會成員超過 80 萬,參與率為 23.24%。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同期統計數字,香港勞工的職工會參與度,與英國 (25.1%) [3] 接近。
人數雖眾,但並不代表香港勞工議價能力強大。
國際勞工組織通過的公約規定,勞工享有自由結社權、罷工權和集體談判權三項基本權利。回歸前,立法局議員李卓人提出《僱員代表權、諮詢權及集體談判權條例》,並於 1997 年 6 月26 日獲得通過。職工會會員人數超過企業內員工人數的 15%,並獲得企業內超過 50% 的僱員授權,僱主必須承認該職工會,並與該工會進行談判。
然而,回歸過渡期組成的臨時立法會,卻在同年 10 月 29 日,以「對特區政府運作造成障礙」為由,廢除《僱員代表權、諮詢權及集體談判權條例》。集體談判權的議案,至今在立法會仍未通過,以致勞資談判成為非法律責任的要求,工會的影響力亦受限於此。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講師丘梓勤形容,集體談判權的缺席,「令工人難以在平等的平台與資方溝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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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如此,勞工並沒有因此放棄爭取權益, 2007 年的「紮鐵工潮」和 2013 年的「碼頭工人罷工」,分別為香港戰後第二及第一長時間的工人運動。前者爭取合理工資,後者要求改善工作環境。兩者勞資雙方最後都達成共識復工。
本月初,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下稱「空總」)發起集會,回應特首梁振英向航空公司職員施壓,以「特事特辦」方式處理其女兒的行李,並促請民航處公開交代「同行同檢」的程序安排。
過往工會集中爭取工人會員的權益,如人工、福利、待遇等,今日我們見到空總集會,介入社會公義的議題。為了個人切身利益,工人憤怒地走出來,我們不難理解;為了行業專業、社會公義,工人再次示威集會,那是甚麼變化?回到工人作為個體,拋頭露面,走上街頭,當中又克服了甚麼?
《立場新聞》將訪問空總屬下三個航空業工會的成員,聽他們親述一個個打工仔站出來的故事。
文/gr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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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 周奕 (2013),《香港工運史(簡篇)》,利訊出版社。
[2] 勞工處職工會登記局,《香港職工會統計年報 2014》,2015 年 9 月,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rtu/ASR2014.pdf
[3]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Trade Union Density", https://stats.oecd.org/Index.aspx?DataSetCode=UN_DEN
[4] 丘梓勤 (2014),〈集體談判權缺失 勞資平等溝通成疑〉,http://www.hkctu.org.hk/cms/images/userfile/file/Collective%20Bargaining_yau_kze_kan.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