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佔領行政院案 魏揚等 10 人無罪 11 被告判囚 3-5 個月

立場新聞 2017/04/10 13:17


2014 年三月,台灣爆發太陽花學運,大批學生佔領立法院反對中台服貿協議,陳為廷、林飛帆、黃國昌等 22 人早前獲判無罪;而學運期間一度闖入行政院的魏揚等 21 人,亦被控「妨害公務」等罪。綜合台媒報道,台北地方法院今日下午宣判,魏揚等 11 名被控「煽惑他人犯罪」、「加重竊盜」的被告判無罪,但另有 11 名被控「妨害公務」及「毀損公物」的被告罪成,判入獄三至五個月,可以每日 1000 台幣的罰金相抵;被控「煽惑他人犯罪」及「毀損公物」的被告許順治前者脫罪,後者被判罪成。
事發於學生佔領立法院約一週後,由於馬英九政府對學運「退回服貿」的訴求無具體回應,2014 年 3 月 23 日晚間,大批學生爬過圍欄闖入行政院,在行政院正門前廣場靜坐抗議,引來大批民眾聚集在行政院外聲援。台北警方於 3 月 24 日凌晨清場,出動水砲車驅散民眾,多名學生及示威者受傷,部份人頭破血流。警方的強制驅離手法其時引發極大爭議。
323佔領行政院一案,檢察方本來以「毀損罪」等罪名,起訴共 132 人,但民進黨蔡英文政府上台後,宣佈對 126 名被告撤控,但有 21 人因被控屬於公訴罪的「妨害公務」,無法撤控,案件經多次審理後今日宣判。
「佔領立法院」案 檢察官指符公民抗命原則判無罪
太陽花學運共衍生三宗案件,包括「318 佔領立法院」、「323 佔領行政院」及同年 4 月 11 日中正一分局警局前示威案,其中佔領立法院及中正一分局示威案一審已結。
上月 31 日,台北地方法院就「318 佔領立法院」案宣判,檢察官認為服貿送審的程序出現重大瑕疵,被告的抗議行為符合「公民不服從」原則,判處陳為廷、林飛帆,以及現為立法委員的「時代力量」黃國昌無罪。
至於 411 中正一分局案共有七名被告,分別依「妨害公務」等罪名,被判拘役 30-80 日不等,目前正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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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蘋果日報
自由時報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