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夫婦誹謗案 終院今判原告上訴得直 頒令發還重審

立場新聞 2018/04/10 13:28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任職立法會議員期間,與妻子許步明於2011年12月初,先後向女兒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家長及校長,發電郵指校董盧光漢的一對孖生子女在考試中作弊並獲包庇。陳茂波夫婦被盧氏一家控告,並於2014年被高等法院裁定誹謗罪名成立,但其後上訴得直。盧氏之後再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院今早判盧氏上訴得直。終院同時頒令,案件應就「言論是否有惡意」此爭議點重審。
終審法院今早就案件頒下書面判詞,終院5名主審法官一致裁定盧氏上訴得直。主審案件的非常任法官韋彥德勳爵(Lord Reed)在判詞中指,上訴庭推翻原審裁決的裁決出錯誤。
終院判詞指,上訴庭認為若被告真誠相信謠言內容屬實,便能證明被告所作的言論並無惡意(malice),終審法院認為此看法有誤。另外,上訴庭認為魯莽(recklessness),即被告對指控的真假採取漠不關心(indifference)的態度,並不構成惡意。韋彥德認為被告作出言論時是否有惡意,仍有可爭辯之處,故頒令將案件發還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重審。
案情指,陳茂波及許步明被指於2011年12月期間,向女兒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及家長,發放電郵指校內一對孖生子女考試作弊,但獲校董父親盧光漢包庇而沒被處分。兩名涉事學生及其父盧光漢入禀控告陳茂波夫婦誹謗,2014年10月,陳茂波夫婦被原訟法庭陪審團以大比數裁定敗訴,須向盧氏一家三口賠償23萬元。其後雙方均提出上訴。上訴庭2016年裁定陳茂波夫婦上訴得直,二人發表聲明,指「公義得以彰顯」,惟裁決今被終審法院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