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邱達根等曾涉虧空 證監會求法庭頒令取消任董事資格

立場新聞 2018/04/10 20:07


遠東控股(0036)前行政總裁邱達根,曾被指聯同下兩名屬將公司6,100萬元轉至私人戶口。三人雖然在2012年經審訊後脫罪,但證監會今日宣布將展開法律程序,尋求對邱達根等人作出取消資格令,取消各人擔任任何法團董事的資格。
邱達根現時亦是香港信息科技聯會會長、荔園有限公司主席及橫琴駐港經貿代表處首席代表。除了邱達根之外,遠東前非執行董事邱達偉及前財務總監呂鴻光,同讓被證監會尋求作出取消資格令。
證監會指,遠東於2007年曾將合共6100萬元,由公司戶口轉至時任主席邱德根(即邱達根及邱達偉的先父)的個人帳戶,據稱是用作代表遠東認購首次公開招股的股份。而邱達根未有就轉帳取得遠東董事會的事先批准,亦未有確保轉帳中未有動用、約5,920萬元的餘款及時退還予遠東。
此外,證監會質疑邱達根等人在2008年才就2006年的董事會會議補製紀錄,令紀錄顯示主席私人助理同時擔任遠東「高級投資經理」,以處理公司投資項目。證監會形容該項委任「並非真實」,會議紀錄是涉嫌用來加強或支持遠東就轉帳所作的解釋。
證監會指,邱達根等人在擔任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曾以涉及作出虧空、不當行為或其他失當行為的方式經營或處理遠東的業務或事務,以致遠東的股東未獲提供他們可合理期望獲得的所有資料,並且對遠東的股東造成不公平損害。
原訟法庭將於6月21日進行首次聆訊,法庭一旦作出命令,將會取消各人擔任任何法團董事的資格,或飭令各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任何法團的管理,最長為期15年。